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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脚捧在手里像白玉似的,好看极了 (第2/5页)
倚墨,又看了看身边的丈夫,好半天才领悟了人家的意思,吞吞吐吐地说:“夫君……我来给你夹菜。” “嗯。”纳兰珟没看他,自顾自地把玩着拇指上的翡翠扳指,瞧不出心情是好是坏。 见他坐在那一动不动,过惯了寺庙清苦日子的章庆又忍不住腹诽,这人未免毛病忒多,不叫人夹菜就不肯动筷子,莫非到了外头无人伺候,他就要饿肚子么? 只是如今纳兰珟还得罪不得,为了日后能顺利离开王府,章庆认命了,伸长胳膊搛了几筷子菜放到这位爷的碗里。 若他没有记错,纳兰珟喜清淡而厌甜辣,沾了醋的也不肯吃,如若当天的食材未处理好,留有rou的腥膻味,那盘菜他也是不肯碰的,当真将“挑食”一词贯彻到了极致。所幸他甚是喜爱贝螺虾蟹类水产,餐餐必需一小碟海鲜,若实在不知他想吃什么,夹那碟里盛着的东西给他也能应付过去。 可他记得再清楚又能如何,还不是换来那般结局。章庆自嘲地笑了笑,很快收敛了情绪,端起自己的饭碗准备继续填饱肚子。 纳兰珟盯着碗里的菜瞧了一会,不知心里在想什么,片刻后终于执起了手边的筷子,夹一块送进嘴里细嚼慢咽起来。 如果当天没有要紧事,他在吃饭上能磨许久,绝不肯将食物囫囵吞下去,非得细细嚼碎了再咽下。听说这不叫“吃”菜,而叫做“品”菜,是要慢慢吃透菜的每一部分,尝到它在嘴巴里再加工之后不断变化的风味。 这点章庆上辈子就领略过了,他是不懂所谓的“美食家”精髓,只觉得纳兰珟吃得这么慢,还不是生活太优渥——惯出来的! 否则若是让他下地去干几年农活,还有功夫坐在饭桌前细嚼慢咽吗?早恨不得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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