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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第2/3页)
来讲述这个故事。 电影男主角的父亲、也就是爱德华要扮演的角色(余宸明:我演我自己的爹哈哈哈)是个街头混混,因为生活窘困,因此渴望金钱与名誉。他经常路过的街口附近有一家珠宝店,橱窗里哪些闪烁的珠宝,仿佛存在在另外一个世界;谋划许久,他和同伴一起打劫了那家珠宝店。在混乱局面之中,他挟持走了珠宝店主人的儿子。他想索要赎金,独吞珠宝,于是枪杀了争抢的伙伴,与被挟持的对象一起开始逃亡。 余宸明演的就是珠宝店主人的儿子;受过良好的教育,娇贵、聪明,却可怜,不得不和年长的亡命之徒朝夕相处,如同那些被抢夺的珠宝,粗鲁地塞进肮脏地口袋,还滚落污泥。年轻人忍不住去阻止、保护这些珠宝:高级珍珠不应该直接用手触碰,蓝宝石寓意忠诚与真理,红宝石则象征热情的爱,钻石坚硬,黄金柔软.......亡命之徒被吸引了,一如他曾经在肮脏街道上眺望的那些上流阶级所居住的金色舞厅,水晶灯摇晃,折射出奢靡的幻梦,他想成为、想要得到;甚至开始幻想逃脱之后,他们可以卖掉这些珠宝,在异国拥有幸福生活,他可以买下很多的舞厅,很多的水晶灯......他几乎要成功了,在年轻人的帮助下,瞒天过海,甩掉警察和同伙的追捕,只要潜入驶向大海彼岸的邮轮,他就能彻底摆脱一切——! 但金色的幻梦背叛了他。 年轻人的顺从乖巧,都是害怕他怀里的抢与刀。在他以为自己即将要逃脱的那一刻,年轻人甩开了他的手,而相熟的船主冲上来要抓他,警察远远地掏出枪、扣下扳机。他攥着胸口跌入海水的时候,最后一眼则是年轻人披着毛毯、被人所簇拥,冷冷地看着自己跌落海中......如一粒漆黑肮脏的石子。 但亡命之徒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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