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Remember 70.我們一起。 (第2/6页)
兩人一起趕回賀家。 安靜的客廳裡,只有薛梅哭聲。賀仲康安撫著她,眉宇間是深深的皺褶。 “爸媽。”賀森走過去,“出了什麼事?” 薛梅見到兒子兒媳回來,哭得更傷心,哽咽著也說不出話。 賀仲康把一封律師信遞給賀森,“鐘榆要告我們,她想要回阿木那套房子。” 賀森接過律師信,粗略看了一眼。賀木和鐘榆是事實婚姻,那套房子是他們同居之後購買的,按理說,她是第一繼承人。 但這一套房子對鐘榆來說根本不算什麼,賀木在國外的房產也不少,都在她名下。 “我、我絕對不能給她這套房子,她要錢可以。那房子、是阿木、阿木最後留給我的念想啊。”賀木過世的這些年,薛梅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著房子的原樣,和賀木最後離開那天沒有一點點不同,連清潔她都從來不假手於人。 白羽漫坐到她身邊安慰她:“媽,沒事的,賀森會想辦法的。” 賀森明白,房子不是鐘榆的最終目的,她要的,恐怕是…… 安撫好了父母之後,賀森坐上車便立刻拿出了手機,按下了鐘榆的號碼。 像是算準了他會打來,鐘榆接得很快:“你竟然會主動打電話給我。” “說吧,你要什麼。”賀森不想跟她兜圈子。 “收到律師信了?”鐘榆笑得很開心,“我想要什麼?賀森,所有屬於阿木的東西,都應該是我,包括天堃。” 當年賀木意外身亡,沒有留下關於財產分割的遺囑,但是關於天堃他是早就安排好的,如果一旦他有個萬一,他的位置、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