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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敌共谋作案4 (第5/5页)
没有发现任何嫌疑者。刑警中间,有人从家庭不和着眼,提出陆春是可疑者。 但是,那个女人,当日午后6时离家,7时半去白丽住所,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吵闹,10时过后才从那里走出来。从时间上看,首先就与作案时间不一致,有如下表所列: 6时,陆春从住宅出来,在电影院看了不到一个小时的电影(得到确证)。 7时半,陆春从电影院到了白丽家(有目击者)。 7时20分,卓丰开雷诺牌汽车回家(有目击者)。这时,陆春外出,卓丰吃了家里剩余的午饭。 9时,卓丰开汽车外出(有目击者)。 9时到10时之间,卓丰被杀害。 10时5分,陆春从白丽家走出,白丽出门查看(有目击者)。 在这里田春达队长有一个假设——陆春7时半到白丽家、过了10时从那里走出来的这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内,陆春有可能中途脱身走出白丽家。 根据这个假设,陆春犯罪不是不可能的。就是说,那个女人8时从白丽家出来,立刻雇上一辆出租小轿车,从白丽家返回自家的住宅,那时丈夫卓丰恰恰还在家里。那个女人悄悄从车里偷出螺丝扳手,潜入家中,猛击卓丰后头部,然后用麻绳紧勒脖颈…… 站点^:塔-读小说*,.欢迎下载< 田春达想到这又做了否定。不,不,这不可能。纵使这个杀人手段是可能的,但卓丰开着汽车9时左右通过住宅附近的时候,邻居曾经看见了他。卓丰是活着从家里出去的。江山52的大案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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