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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9 (第2/4页)
在合议庭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详细询问了事实细节后,庭审进入到最激烈的辩论阶段。按照约定,这一轮是要让谢锦程先发表意见,时陌在不重复谢锦程观点的基础上,另行补充,这看起来对时陌相当不利,不过他们都被蒋敬坑了一点,蒋敬提交的上诉状中有一个观点他们都不认同。 蒋敬认为,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争议标的是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这都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案由不应定为企业租赁合同纠纷,而应定为劳动争议纠纷。正因为如此,合议庭才会将“本案案由如何确定”定为争议焦点。 实际上,如果将案件定为为劳动争议,那么争议主体应是这50名职工,而非化建厂或政府,一审应由这50位职工提起诉讼,这不就前后矛盾了么?就好比你同时向个人借款和向银行贷款,银行来催款,你却声称这是个人借款而非银行贷款,那性质从根本上就错了。 但上诉状是上诉人为了争一口气的脸皮,除非错得不可救药,不然随便变更,不但自打自脸,还会给归纳争议焦点的合议庭和进行答辩的被上诉人带来麻烦。支持不支持有错误的诉请是法院的事,而当事人自己,就是硬着头皮也要坚持自己提出的主张,自圆其说。 时陌承认自己脑洞太小,压根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帮蒋敬填补这无敌大脑洞,因此他很想看看谢锦程,要怎么帮蒋敬填补破洞。 谢锦程其实也头疼,看到上诉状的理由时,他也挺想把蒋敬的脑袋瓜子撬开来,看看这脑回路是哪根线搭错了,竟然提出这种明显错误的观点。他都不敢想象,他花在想办法自圆其说的时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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