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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权力如舟,载人死生 (第3/4页)
想必知道吧?” 王治、王二、王六忐忑不安,连说不知情。 李义看向主簿孙昂:“告诉他们大明律令!” 孙昂将笔递给身旁的书吏,移开桌案上的纸张,肃然道:“《律令·人命》明文规定,凡谋杀人、造意者,斩。从而加功者、绞。不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你们在说话之前可要想清楚,当晚你们是否出手帮着王富贵杀人,若出手了,按律绞,若没出手,则一百、流三千里!” 王治、王二、王六三人冷汗直冒,扭头想要找王富贵,却没看到。 李义啪的一声,厉声喝道:“典史黄琳、百姓邓泉,可都看到了当日杀人情景,也看到了是谁帮着王富贵沉尸,谁找的石头!现在还不从实招来,等着用刑不成?说,你们是不是协助王富贵杀人抛尸?” 王六被恐吓得六神无主,张口就交代了出来:“是,是王老爷一人所为,我只是负责搬石头,与我无关啊,县太爷饶命。” 此言一出,真相大白。 王六不想死,杖一百、流三千里,总好过被人吊死强。 有一个交代的,其他两个人也不敢再隐瞒,典史都是认识的,当初他也在场,他都交代了,咱们这些人还等啥,反正动手的是王富贵,他死归他死。 顾正臣看向知县李义,暗暗心惊。 这就是知县的手段吗? 攻心与威严并举! 能让三人交代,还是那模棱两可的话,让三人以为事情已板上钉钉,证据确凿。 待三人交代清楚,随后画押。 李义看过之后,追问:“当年顾阫被害,随身可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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