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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 (第2/4页)
口,他吃了几筷子,胃就有点儿不大舒服。 他笑笑,“眼睛进了东西,用水冲冲。” 夏新宇怀疑地看他。 林城自然地搭着他的肩,“进去吧。” 夏新宇不动声色地瞥了眼林城搭在肩头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此时还泛着点儿潮气。 丁小松和叶晓桐几人聊的很投缘,眼下打的是一片火热。 第四十三章 不多久,几人就商量着下半场据点,考虑到丁小松的公众形象,几人一致敲定了去“千玺富豪”。 丁小松依旧是名副其实的控场一哥,到了地方后,挑了暖场歌曲,还给大伙儿来了段现场劲舞,着实养眼。 叶晓桐多年没犯的花痴病于是又犯了。 谢明不落下风,硬是也来了段尬舞。 包厢气氛很好。 不仔细看,林城亦是笑得开怀。 但夏新宇却是察觉到了,那人看似随意地靠着沙发,实则肌rou都紧绷着,右手搭在腿上,左手却悄悄地顶着胃部。 夏新宇开了包厢,让服务员上了一壶热水,又低头吩咐了几句。 他坐回位置,拿了两个靠枕,一个塞到林城腰后,另一个则让他抱着。 林城喝了不少酒,这时候看他的眼神像是糊上了一层薄雾。 夏新宇转过头,看着大屏幕上的歌词。 “从未忘记 你需要什么 我早已做过 然后忘记 献出过什么 得到的将有几多 若你用我的感情爱一天 愿意让时间静下等你十年 期望让你听见 等你实践 这一生总有这天 若你用我的心情过一天 定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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