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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 (第2/4页)
依然看起来精神矍铄, 且因为保持锻炼的缘故, 使得外表看起来, 也就五十来岁左右。 这是他第二次见到白若。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他已经不太记得是多少年了,宋先生设宴款待,偌大的宴会上,那个风流潇洒的男人身边, 不合时宜地多出了小姑娘。 小姑娘二十岁不到的模样,看起来娇娇怯怯,分外柔怜, 黑发明眸,是位典型的东方美人。 若非宋先生举手投足间对她的亲密,史密斯差点误以为这小姑娘是宋先生的女儿。 那仅有的一次见面,史密斯对这位东方小美人印象颇为深刻。 主要是表现在,他的老友太过迁就她了。 小姑娘爱吃鱼,宋先生一点点给她剔鱼刺, 她吃不得辣, 桌子上的菜便全是清汤寡水,连她中途起身要上洗手间,宋先生都会担心她迷了路, 要起身亲自送她半程。 史密斯先生那时候就在想,他的老友这是栽在了这小姑娘手里,魂儿都被她捏着玩儿弄。 当时那顿饭吃得十分愉快, 宋致诚破天荒让利许多,原因无他,只因为他身边的小姑娘说她困了,想早点回家,他希望尽早结束扯皮,赶着送她回去而已。 从那之后,史密斯再听到“白若”这两个字,就只有从别人口中。 史密斯先生只隐约记得,后来他的这位旧友,似乎真的将小姑娘娶进了门——这很合情理。 只可惜故人命薄,他们不过结婚一年,他的好友便意外车祸身亡。 再见到白若的时候,史密斯先生不得不感慨时光匆匆:当年那个柔弱乖巧的小姑娘,如今已长成了楚楚明媚的大美人。 会客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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