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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3/4页)
当地度过一整天。    说话对他来说,更多的是累赘,因为他老说错话,这还不如不说呢。    余嵬在市区租了间二十来平米的单人屋,住了大概有一、两年吧。    离家里有二十来公里,得转两次车。    楼下玩耍的一小女孩,一见着余嵬的身影,连忙捻着兰花指,一副戏子做派。    掐着音摇头,忘了,忘了啊。其他小孩哄闹一堂。    余嵬面无表情的快步走进敞开着的出租屋大门。    真讨厌,这些破小孩!他想。    这才是没有家教!    他不过是老忘了一些人,一些事而已。偏的没人理解,硬是将人打到没礼貌,没教养,性子独那边去,未免太委屈了。    进了电梯,后边跟进来一人。    长得很高,穿着破洞牛仔,大红耳麦挂脖子上,像是街头的痞子流氓。    这人抖着右脚,连站都站不安稳,似是察觉到余嵬的目光,连忙转过头来,露出一嘴的大白牙。    男人喊:忘先生,晚上好啊!    余嵬冷漠地转过脸,直盯着电梯的两大排按钮,光点正一个个的往上蹦。    好什么,忘先生又是什么,这个人更讨厌。    后边这个人,是个恶劣的。哪个人刚搬到新地方住,不是首先和邻居打好招呼,处关系的。    这个人倒好,和那些破小孩闹了一通,一上来敲门就喊,忘先生。    这事搁谁都不能忍了。    “哎!你不会把我是你的新邻居都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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