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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诛吏、免督(五) (第2/4页)
我与陈书办有何冤仇?”袁伦有些强撑精神了。 “你给当年的那个同知写过信,让他调陈书吏入筹事房,可是?”叶永甲拿出一张文书,问道。 袁伦眯着眼看了一番,章是同知盖的,于己无关,若一口咬定,恐此案便没了眉目;他却想着认了此罪以避杀人之大罪,遂认道:“我给他谋了职,这我倒认。但我既为他谋利,说明我二人本是同心,何必杀他?” 叶永甲见他中了计,便继续说道:“陈书吏后来被指勒杀王伯一。” “这怎样?” “他因此进了监牢。”叶永甲道,“然后他写了递到省里的一份状告,告您指使杀人,然后您却将那份信截下来了,我们再无见过;那日晚上,陈书吏就死在监狱,刺客留下这把匕首。” “这……”袁伦额头沁出汗珠,闷声不语。 “既然都督未令陈书办去杀人,为何要遣刺客去动手?袁都督是犯了两条人命!” 对袁伦来说,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他愣了半晌,再吐不出一个字,茫然地看着叶永甲。 “按察大人……”卢德光用乞求的眼神望向他。 “证据已板上钉钉,疑犯亦无话可说,案子可以结了吧。”按察道。 “好!”卢德光目光忽变得凶厉,“将罪犯袁伦抓起来,暂送号房!” 两旁的衙役随即动手,袁伦却推开旁人,朝卢德光咆哮道:“卢德光你他妈不是东西!按察大人你看清楚了,此人狼子野心,意图不轨,必成朝廷大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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