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之我是弘光帝_1786.明尼条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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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6.明尼条约 (第2/4页)

民地,所属船只保证除了经由马六甲海峡前往龙牙门港贸易外,也不主动进入沙-阿线以东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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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明国政府保证,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与其他国家的东印度公司及独立商人一样,在龙牙门港拥有设立商馆商栈及进行合法贸易的权利,并保证在龙牙门港进行公平、合理、互惠的商业活动;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同意己方船只在进入马六甲海峡后,钉封炮门、全程接受明国海军(注:南安公国舰队)的监督,并于龙牙门港停留期间、遵守明国法律、若有违反,则愿意在尼德兰驻明国使节的陪同下接受明国司法机构的审判和惩处;

    己,尼德兰联省共和国政府及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保证不对行驶在马六甲海峡西段入口以西印度洋海域的明国船只实施袭击,也不对明国商人在印度、缅甸、锡兰等地的商业机构进行攻击和限制······

    看着远去的荷兰商船,在最后阶段参与协议签署的郑森表情严肃的说道:“红毛夷走了?”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龙营雄回应道:“且等红毛夷的最高层确认了《龙牙门条约》,红毛夷会回来建商馆的!”

    郑森皱着眉头说道:“少鸿胪确定,红毛夷再来,不是带兵前来作战的?”

    龙营雄笑道:“虽然《龙牙门条约》只是停战协议,但红毛夷想要卷土重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他们能带兵重来,早就来了,也不会唱这么一出了!”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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