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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此行,路远且长 (第3/5页)
一家的官兵,要时常把他们的情况报送神都。而贺兰娆娆做为“玄鸟卫”的首领,对唐庶人一家的情况可谓是了如指掌。 在她的资料里,唐家三兄弟中,大哥唐齐喜好吟诗作赋,斯文懦弱,身体单薄。二哥唐修身材魁伟,有天生神力,喜弄拳脚棍棒,却只粗识文字,一让他翻书,用不了多久便昏睡不起。 至于老三唐治,却似乎兼具了两个哥哥的优点,文也懂一些,武也练一些,只是文不及唐齐,武不及唐修,倒是喜欢拿着炭条作画,画风很是罕见。 “哇,你看二哥,都带着阿父走了,三哥,三哥,你背我呗!”唐小棠一见二哥帮父亲下山,马上也偷起懒来。 不过她也确实举步维艰了。 她今天特意穿了那双最喜欢的靴子,那是她母亲韦氏的一双旧靴。靴子虽然陈旧,却是韦氏做王妃时穿的靴子,自然华丽舒适。 虽然山居简陋,但是小姑娘天生爱美,自从向母亲讨了这双靴子来,便成了唐小棠的心爱之物,平时她还不舍得穿呢。 今日返京,唐小棠欢喜不禁,才换上了她最好看的衣裳、最心爱的鞋子。 只是,她从未离开过“蝉鸣寺”,根本不知道雨后的山路如此难行,如今一路行来,靴上的泥巴越沾越厚,如同灌了铅,便向唐治撒起娇来。 唐治“鸡贼”,他穿的是一双草鞋,所以步履甚是轻盈。 眼见小妹已经累得娇喘细细、额上香汗涔涔,唐治便弯腰道:“上来吧。” 唐齐一见,便摇头责备道:“只不过下个山而已,你辛苦,那你三哥难道就不辛苦了?三郎啊,你不要惯着她。” 唐小棠一双美眸天生带着甜意,俏巧地白了一眼大哥,纵身一跃,便跳到唐治背上,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这才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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