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_第1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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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节 (第3/8页)

果啊,从车辙痕迹来看,这个路段就只有那一辆车经过。”

    “就是说,”老勘察员蹲在路上,对着车辙咔嚓咔嚓地拍着照片,“这孙子撞完人之后,来来回回开了好几遍,活生生把这姑娘的脑袋碾碎了!”

    刑警很快介入了此案,并迅速查实,肇事司机林菁,本市某企业的总经理。对于当天自己涉嫌醉驾一事,林菁供认不讳。但对于自己肇事致人死亡并对被害人进行碾压一事,林菁却坚决否认,坚称自己正常行驶,绝没有撞到任何人。然而他的车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那个路段又异常偏僻,不在监控范围内,他的话自然也就无从证实。

    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尸检,死者女性,从骨龄判断,约二十三岁,上下误差不超过两岁;尸长约一百七十二厘米(因头部缺失,无法准确计算身高);处女膜陈旧性损伤,生前未遭遇性侵,无生育史,身份不明。法医拟通过3d颅骨复原技术重绘死者的容貌,但死者头部遭遇反复碾压,能否复原成功,法医并未给出明确结论。

    “别抱太大希望,你们还是加派人手在那周边摸排吧。”法医如是说。

    根据尸体状况,法医推测出了一个死亡的时间段,也无法排除林菁的嫌疑。而在林菁的车辆上也确实发现了死者的血迹。一周后,交通部门出具了鉴定报告,证实肇事车辆确是林菁所驾驶的那辆无疑。

    该案被迅速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复核后认为,案发当时,林菁涉嫌醉驾,且是在明知醉酒状态下依然驾车出行,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肇事后,林菁没有对被害人进行积极救治,而是对被害人进行了反复碾压,显然是认为被害人一旦存活,自己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更大,主观恶意明显,已不能以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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