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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4/4页)
地想去拉莫寒谦的手,刚要抬起来,他恍然间清醒了。 排队的时候他在观察恋人们的表情,有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他们一直牵着手,分开一会儿都不行,大概是真的相爱,有的一男一女各朝一边,靠的那么近,却仿佛一对不相干的陌生人,时而冷漠地抬头,看一眼是不是轮到他们登记了。 结婚的理由太多了,除了爱情还有五花八门的原因。 比如说他自己,是为了学分。 莫寒谦坐在他身边,要背挺直,侧脸帅气逼人。 陶眠的目光在他脸上逡巡了一阵,又去看他搭在长腿上的手,真是一双教书人的手,白净,修长,之家修剪的整齐。而手背上有服帖的不长不短的汗毛,衬出了一种男子气概。 他的右手中指上还有一个茧,挺厚的,破坏了整个手指的美型,那是常年辛勤的书写所致,陶眠自己就没有,这就是学渣和学神的区别。 不对,这应该握笔姿势正确和不正确的区别。 陶眠拉过莫寒谦的手,摸索着他手上的茧。 莫寒谦别过脸:“怎么了?” “你的手真好看,就是长了茧,你读书的时候要写很多字吗?”陶眠一边问一边摸着他的手,占足了便宜。 那感觉很好,像摸在一块软玉上,有点凉。 “我握笔姿势不对,从小学就有了。” 陶眠拉着他的手不肯放,说:“哥,我听说离过婚的男人是个宝,以后我们离婚了,你可能就变得更抢手了。” 他的声音有点大,周围的人都看这一对奇葩。 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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